谁来负责风险应对措施的落地

第一,不要把项目的风险应对措施全都分给了左右都跑不掉的项目经理。
         项目的成败,项目经理一定是主要的负责人,也是第一负责人。他即使不是最高级别的负责人,但一定也是对项目的成败非常重要的负责人。可以这么讲,所有由于项目风险管理不当造成的问题,理论上都是项目经理的问题。所以即使风险应对措施不落实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也一定会责无旁贷地关心风险应对措施的落实情况。所以当我们在项目中分配风险应对措施时,项目经理最好不要把所有的风险责任人的角色和责任都放在自己身上。项目中的风险是需要项目的所有相关方共同分担的,而不能全由项目经理一个人独自承担。即使项目经理的能力再强,也不可能具备独自解决所有项目风险的能力。项目经理所要扮演的角色,是积极主动地组织所有的项目成员和项目利益相关方共同出力,配合起来,分别承担适合自己的风险应对措施,相互协助和支持,共同应对项目风险。
        第二,被分派风险应对措施的对象不应是“大家”,而应是一个唯一的责任人,当然其他人可以作为资源来协助这个唯一的风险责任人。
        其实在任何一种管理机制下,责任人都应该是唯一的,两个人不合适,三个人更不可取。事实告诉我们,一旦把某个事的责任落实到两或三个人身上或落实到很多个人身上时,就很可能出现这个事没人管的现象,因为每个人都以为其他人会干的。而且一旦这个事出现问题后,会很难确定真正的责任人,因为责任人是大伙。很多人对大伙的事和自己的事的重视程度是完全不一样的,再加上很多企业都有法不责众的潜规则,这会导致很多人都不拿大伙的事当回事。
        第三,我们不能光拣软柿子捏,把风险的应对措施分派给无权左右自己的项目成员。
        这一点在前文中也特别提到过,在很多企业的项目工作中很常见的一种现象是,大家都不爱干的风险应对措施往往会在集体会议上分派给了地位最卑微、最没话语权的人。但他并不一定是最适合来承担这项风险应对措施的人,而且也并不一定很情愿,只是没有反抗的能力而已。但是,作为项目经理,需要站在项目的整体角度考虑问题,我们必须尽最大的努力让最适合的人来承担相应的职责,才能确保最佳效果。因此,要避免不合理的集体分派。
第四,不能简单粗暴地把项目的风险应对措施分派给缺席会议的人。
        还有一种现象也很常见,谁没来开会,我们就把风险应对措施派给谁。因为他没有在场,所以默认他同意。但实际上人家没有来开会,不代表人家就同意,很可能人家内心是不同意的。大家趁他不在场,没有辩解的机会,就直接分派给了他,他也不一定接受,也很可能导致被分派的风险应对措施无法落地实施,影响了整个项目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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